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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化工作巡礼美丽新疆向我们一步步靠近倒缨木属【新闻】

2022-08-20 08:36:02  坝子农业网

新疆:绿化工作巡礼 美丽新疆向我们一步步靠近

4月11日消息:昨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领导班子、驻乌部队官兵及学生约300人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帕米尔路旁植树造林。这是新疆发起的又一次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总动员!

近年来,新疆绿化工作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取得了显著成就。2009年新疆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显示,全区荒漠化土地较2004年减少400多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年扩展速度由“十五”期间的104平方公里减少到82.8平方公里。

一个绿色的梦想在悄然绽放,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梦更美的美丽新疆在向我们一步步靠近!

义务植树:让植绿爱绿护绿成为自觉行动

4月8日,自治区绿化委和乌鲁木齐市有关领导赴乌板乌水三角地绿化现场考察,探索建立自治区义务植树基地和城市近郊绿化基地的前期工作。

“多年来,我们倡导和坚持推动义务植树,就是要使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自治区绿化委专职副主任彭振华说。

近年来,自治区五套班子及兵团历任领导每年都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的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带动了各行各业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掀起了全民植绿、兴绿、护绿的新热潮。

“十一五”以来,新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国土绿化事业的政策法规,为国土绿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强化了义务植树绿化费的管理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地认建认养指导意见》为倡导绿色文明之风、丰富公民义务植树内容和形式提供了思路。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规范了依法治绿的途径,增强了公民参加国土绿化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义务植树形式不断创新,公民尽责率逐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规定,公民直接参加植树活动是履行义务,以资代劳缴纳绿化费,认种、认养树木、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管护林木也是履行义务。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城镇街道社区发挥积极作用,使义务植树的形式多种多样,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已平均达到64.7%。 “十一五”期间共完成营造林1726万亩,年均造林345万亩,造林规模、质量连创历史新高。公民累计参加义务植树4062.8万人次,植树5.96亿株,新增义务植树基地1197个。

重点工程:国土绿化的有力杠杆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城市防护林重点建设工程3万亩,其中包括会展中心周边绿化、城北主干道绿化、北京路北延绿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绿谷等重点城市防护林绿化工程。”4月8日,乌鲁木齐市林业局(管理局)林业处处长裴斌说。

自2010年开始,乌鲁木齐市以每年1万亩的速度大力推进城市防护林绿化工程。该工程是自治区新确定的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之一。

2008年,新疆为全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结合新疆本地实际,提出了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工程、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农村防护林建设工程、城市绿化和防护林建设工程、天山和阿尔泰山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野生动植物等十大林业生态工程。

近年来,新疆又提出了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乌鲁木齐绿化防护林工程和阿图什北山绿化工程等三项新的重点林业工程,掀开新疆大地建设生态林业的新篇章。

“新疆的国土绿化主要依托重点林业工程来实施,这是我们开展国土绿化的有力杠杆。”彭振华说。2012年,新疆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三北”五期工程顺利实施,完成造林162万亩;退耕还林完成荒山荒地造林54万亩;天保工程完成管护面积5919万亩,新增国家公益林1212万亩,全区1.14亿亩国家级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完成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任务840万亩,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完成造林10万亩。

新疆重点林业工程涵盖了新疆山区、平原绿洲及绿洲边缘荒漠的广阔区域。通过林业工程的实施和推进,有效保护和增加了新疆的森林资源,提升了森林的生态功能,为各族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进入本世纪,新疆林果业的发展在全国可谓异军突起,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这本身也对新疆绿化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彭振华说。截至去年底,新疆特色林果总面积突破2000万亩,产量700万吨,产值350多亿元。全区农民人均来自林果业收入达到1000多元,林果收入占全区农民人均收入的20%以上。

城市绿化:把绿色带到市民身边

克拉玛依市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气候干旱,植被稀少,生态环境十分脆弱。2001年,“引水工程”建成通水后,经过8年努力,克拉玛依市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2008年2月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截至2012年底,克拉玛依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3.32万亩,绿化覆盖率达42.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4平方米,各项指标在全疆处于领先水平。

克拉玛依市是新疆加大城市绿化力度的一个缩影。“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城市居民越来越多,新疆各地越来越重视城市绿化工作。”自治区绿化委办公室主任冯晓峰说。

近五年来,新疆各地以创建全国和自治区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为载体,将城市绿化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各地以“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采取“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办法,促进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实现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分别以每年1个百分点和0.3平方米的速度增长。

各县市、街道社区和乡村也不断加大绿化美化力度,结合城镇改造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村民庭院绿化、村庄道路绿化、环城环村林带绿化,创造出库尔勒市的孔雀河改造、呼图壁县的世纪园、克拉玛依市世纪公园等一大批精品工程,极大改善了城镇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

截至去年底,新疆城市人均公园绿地0.7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长2.47个百分点,达到33.43%%;建成区绿地率增长3.02个百分点,达到29.77%。奎屯市、伊宁市、且末县、新源县、沙湾县等七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阜康市、乌鲁木齐市等19个城市被命名为“自治区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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